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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学的归纳公理

发布时间:2015-08-18   浏览数:42


易学的归纳公理
 
    数学在对量变要素因果关系归纳时,需要用到归纳公理。易学在对质变要素因果关系归纳时,也需要归纳公理支持。易学的归纳公理主要体现在它的质变命题和太极图的模型中。根据质变生成命题和太极图,就可以总结出易学逻辑的归纳公理。
    初步研究证明,文王演《易》有确定的公理,他所应用的最基本公理如下:
    1.归纳公理之一——“万物生成”定律:
    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
    或:易有太极,太极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
    译注:任何一个从“无”而生的“事件”,总是有两个对立要素组成。两要素自集,成为三要素系统。每个要素有两种状态,共可生成八种不同新事件。这是万物的创生原理。
    2.归纳公理之二——“心形互畜”定律:
    万物总是“心形”互为平衡,以维持结构稳定。“心形互畜”体现事件的整体属性。
    互畜:能量属性相反要素(上下卦爻)的依赖关系称“互畜”。心:不可见的、形上的、精神性的。  
    形:可见的、形下的、物质性的。
    3.归纳公理之三——“三才结构”定律:
    复卦的上卦是“反事件”结构,下卦是“事件”结构。天“才”是反事件的两仪,地“才”是事件的 两仪,人“才”是耦合“事件”与“反事件”的两仪。
    反事件:精神性的、形上的。事件:物质性的、形下的。两仪:系统的两个“本体”要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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